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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居民如何参加社保?缴费基数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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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户籍居民在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参保的人员,其缴费总体比例与企业一致。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上填报缴费基数。所报缴费基数应以实际收入为准,但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包括生育医疗保险)。本市户籍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由本人申请继续缴费,延缴延退

  (一)从事个人经济活动;

  (二)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

  (三)灵活就业人员。

  深圳户籍居民如何参加社保:个人缴费标准

  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参保的人员,其缴费总体比例与企业一致。参保人在《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上填报缴费基数。

  按现行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19%;
  综合医疗保险:按缴费基数×9%;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5%;

  失业保险: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4%(2010年缴纳3894*0.4%=15.6);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13%(可选择项)

  缴费比例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所报缴费基数应以实际收入为准,但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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