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四城市将展开试点 以房养老保险引发市场争议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酝酿许久后,以房养老终于进入实施阶段。不过,引来的争议和质疑也不小。那么,究竟以房养老对消费者产生哪些影响呢?

  不仅如此,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还提出总量限制,而对客户的首次贷款金额上限也作出明确规定。

  市场四大争议亟待解决

  对于上述细则,市场似乎并不买账,并引发较大争议。

  争议一,商业机构主导。从目前来看,以房养老的积极倡导者,基本都是市场机构,比如保险、银行等。要是养老金、社保主导也就算了,保险、银行等都是商业机构,说白了主要还是为了赚钱而来,那一切规则的目的就很明确,就是如何把这部分人的“房子”变成另一块“唐僧肉”。

  争议二,房屋永远增值。尽管长远不敢说,但上述城市的房价,目前已经是黑云压顶,下跌的概率明显要大于上涨。而从目前的试点方案来看,以房养老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房价的永远上涨,否则这个保险产品几乎无法推出。

  争议三,参与门槛过高。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参与以房养老业务试点是有总量限制的。该《征求意见稿》要求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元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元的部分。单个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合同的初次抵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若以一家保险公司的总资产为1000亿元为例,其试点以房养老接受抵押房屋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200亿元+0.2%×800亿元=9.6亿元。事实上,寿险公司中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的公司并不多。也就是说,不具备大面积推广的价值,所以圈定了很小的范围。

  争议四,反悔权仅仅15天。为了充分保护客户的“反悔权”,征求意见特别提出该产品的“犹豫期不得短于15个自然日”,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有所增加。但是,15天的反悔期,真的会够吗?还是要给客户留有更大余地。

  此外,中国人自古就有养儿防老和家产传后的传统观念,房屋所有人只拥有70年(商用50年)的房屋居住权,以及如何为参与保险的房屋估值定价等,都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