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强农惠农,积极发展“三农”保险,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进行财政补贴,为稳定农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是各国的一个普遍做法,也是WTO允许的各国财政支持农业的“绿箱”政策之一。我国从2007年便开始推行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业通过加强与气象、水利、防疫、畜牧等部门的合作,有效提升了农业防灾减灾水平,为稳定农业生产提供了安全保障。2010年,全国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943亿元,支付赔款100。7亿元,共有约2060万户次的受灾农户得到保险补偿,农险及涉农保险赔款已经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重要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了强农惠农财政投入的放大效应。各种特色农业及农业产业链保险,如云南的烤烟保险、广西的甘蔗保险、江西的脐橙保险等,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保障,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今后5年,国家将继续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保险业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空间广阔。
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信用担保制度与保险制度相结合,能够转移分散农户因疾病、伤残、意外死亡导致的无法如期还贷的风险,提升农户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使信贷投放和农业产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中国人保财险近年来在促进农业信贷支持领域,开展了多种有益尝试,受到了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户欢迎。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保险业对于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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