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所在企业于2002年底参加养老保险,但我至今尚未参保,能否办理参保并补续过去的工龄?
答:你应依法参保,但不能补缴过去的工龄。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税局闽劳社2002文252号文件规定:新纳入统筹的企业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应补缴的年限,必须在参保时办结补缴手续,参保后不再办理补缴手续。你所在企业已于2002年底参保,所以你不能办理补缴手续。
问:我原先在罗源一家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后来户口迁到福州,且暂时找不到工作,社保关系能不能移到福州?
答:可以。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闽劳社2002文414号文件规定,你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保关系。你持户口簿、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到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商转函,回原参保企业所在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材料送到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问: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报销生育费用应该提供什么凭证,什么费用可以报销?
答:按照省政府下发的《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企业或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还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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