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国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2005年才正式确定。2005年我国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时,明确要建立养老金的调整增长机制,提出可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养老金“八连涨”还有着特殊的背景。
郑秉文介绍,由于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待遇差距较大。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八连涨”的一大出发点就是照顾公平、弥补差异。
事实上,在企业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下降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没有降低,甚至个别有上涨的现象。
我国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最初只涉及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未将机关事业单位包含在内,由此形成了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企业职工需要缴纳参保费,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费,但是养老金却要比企业高许多。
褚福灵的调研数据显示,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1999年为100.92%,2002年则为97.49%。机关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1999年为101.61%,此后有小幅上涨,2002年为104.56%。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保研究所所长李珍介绍,如今我国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已在40%的水平,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一直维持在100%左右。
这也使得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有加大的趋势。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已经是企业职工的两倍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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