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产品交费15年就可以享受20年或25年的保障,一改市场上多以一年期形式出现的意外险,满足了客户长期意外保障的需求。该产品保障全面,覆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烧烫伤;满期返还所交保费,此外该产品还具有保费增值功能,无论是否出险客户都能得到一笔10%所交保费的额外收益。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费返还----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意外身故、烧烫伤及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或造成烧烫伤、或不幸身故,中国太平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或烧烫伤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且并未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我们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温馨提示: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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