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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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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太平洋“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虽然只提供生存保障和意外保障,但对于所有人而言,投保最基本的就是一份意外险,因为您永远不知道生活的意外何时会到来。

  缴费方式:期缴

  保险期限:15年、20年和30年,但至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以75周岁为限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障: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已交保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2.意外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按保险金额给付,并退还已交保费;若因意外导致残疾或烧伤,则按保险金额进行比例给付;若意外事故因乘坐或驾驶约定的交通工具导致,则依照条款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3倍给付。

  保险案例:

  金先生(30岁)为自己购买3份吉利宝还本分红意外伤害保障计划,保险期间20年,15年交清,年交保费5742元,红利累积生息。

  保险利益

  生存金:金先生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可获满期生存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金先生所交全部保险费,即86130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若因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实际金额等同于金先生所交全部保费)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保险金,即90万元;

  若因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驾驶或乘坐他人驾驶的非营运机动车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保险金,即60万元;

  若因以上意外伤害以外的其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按主险身故保险金给付保险金额外,还按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即30万元;

  非意外身故:若因意外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则按主险给付身故保险金额。

  残疾和烧伤保障:若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或烧伤,将按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保险金额按比例进行给付。

  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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