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独揽”不可取
“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是指将巨灾风险在政府与市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使各主体分别承担相应的风险。”谈及我国巨灾风险分担机制的现状,中国人保财险副总裁王和说,无论是在灾害风险管理中,还是在以财政支撑的灾后重建中,我国政府始终都在巨灾风险分担中扮演着“大包大揽”的角色。尽管目前这种政府主导、财政保障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但也存在着救灾资源过度转移等弊端。
正如王和所说,目前我国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中存在着政府负担过重、财政稳定性易受影响、不利于风险意识的提高和效率有待提升等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记者在多次灾害理赔的采访中发现,由于救灾款往往被地方政府视为重要的财政资金来源,灾情大小也是GDP考核的重要因素,因此在自然灾害尤其是巨灾发生后,很多地方政府往往会通过夸大灾情和虚报灾情来套取救灾款。不仅如此,由于当前我国的救灾资金分别由财政部、民政部、卫生部、水利部、农业部、教育部、交通部、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分别负责下拨,因而人为地造成了灾害管理效率的低下,也正是这种部门间的“割裂”,为救灾资源的过度转移甚至是“浪费性”转移埋下了隐患。
一位保险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巨灾体制仍然具有鲜明的“计划”色彩,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来分配资源。尽管通过计划手段调配救灾资源在维持稳定大局、确保特殊时期的效率上有其优势,但由于决策者难以完全掌握信息,而且不同主体的利益出发点不同,因此通过计划调配资源会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近年来的地震灾害,那些灾情发布及时、充分的地区往往获得了更多的救灾款和救灾物资,而有的地区虽然受灾严重,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却难以得到及时充分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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