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英随后拿着给儿子治病的发票,来到当初投保的泰康人寿济宁中心支公司梁山营销服务部进行理赔,却被告知“王兰英的保单已经被退保了,无法理赔”。王兰英说:“我当时就蒙了,明明缴得好好的保费,连续缴了5年,怎么就给退保了呢,而且我本人从来没有办理过退保手续。”
经过查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给王兰英出具了一份当时的“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记者在这份申请书上看到,上面书写的保单号、投保人、被投保人都是王兰英本人当初投保的资料,申请变更日期是2008年11月19日。申请书的下页还附有一张“王兰英”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一行“经审核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字样,签字人是“周志宏”。但是王兰英却告诉记者,身份证的“王兰英”不是自己,此“王兰英”的身份证号与自己的完全不同。记者经过对比发现,眼前的王兰英是1980年出生,而复印件上的王兰英则是1967年出生,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完全不同。
王兰英告诉记者,事发后,自己及家人多次找到保险公司,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儿子的医药费也无法得到应得的理赔。王兰英还向记者提供了一条由保险公司发给她的短信,上面写着“公司让我转达对你家事情的最后处理意见,今天你同意6000元了结,就带保单来公司签字领钱。否则明天公司就把合同恢复,公司用‘恢复原状’自行了结。”发信日期是2月23日上午10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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