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培训对象。要求各公司对在册的专兼职讲师、组训、辅导专员进行专题培训。
提出培训要求。要求相关人员每年最少轮训一次,每次必须保证两课时的授课时间。为确保培训效果,要组织通关考试并记录成绩,以备协会督查。
突出制度建设 划定监管红线
上半年,辽宁保监局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误导综合治理。
针对人身险市场产品说明会开办门槛过低、管理存在空白、误导行为频发的现状,出台《辽宁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指引》,通过规范产说会召开主体、召开内容和召开程序,有效防范销售误导。
制定《辽宁人身保险产品销售“十不准”》,从销售资质、宣传材料、分红演示、推销话术、风险提示和客户签名等十个方面提出禁止性要求,并大力宣传,积极营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环境和氛围。
确定治理销售误导“五条监管红线”,即: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混淆保险产品概念、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篡改客户信息资料、提供虚假产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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