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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财富人生d款终身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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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方式主要分为,年领和月领,其中年领是在保险合同生效满五年后,且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才可保险公司申请分期领取年金。

  生命人寿的这款寿险产品,是一款万能型的人寿保险产品,属于理财年金类。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的投保年龄是30天-69周岁,缴费方式主要为趸缴型。目前这款寿险产品的最低收益率为2.50%,适用地区较多,包括北京、天津、南京、上海、安徽、山西、吉林、辽宁等地。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方式主要分为,年领和月领,其中年领是在保险合同生效满五年后,且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才可保险公司申请分期领取年金。

  而月领则是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日)及之后的每月1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给付年金。另外,这款人寿保险的退保手续费率为,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第四年2.0%;第五年1.0%。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持续保险金

  在约定的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2%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如您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不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

  在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5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如您选择的交费期间小于5年,我们将不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生存保险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

  (2)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至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110%;

  (3)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至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4倍扣除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4)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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