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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理财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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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央视播出的《每周质量报告》对某寿险公司在某大型中资银行销售保险产品的“理财陷阱”进行了报道,致使寿险产品的理财功能饱受质疑,甚至一度影响到整个行业。寿险理财型产品收益水平真的这么低吗?用寿险产品来理财到底靠谱吗?寿险产品到底能帮助你安排和解决什么问题?

  理财——目标并非高收益

  在此之前,我们先要说说国人的理财习惯。国人十几年前是不太理财的,储蓄、买国债是很多人主要的财富保值方式。近几年,随着国人理财意识的提高,纷纷随大流的炒股票、买基金,结果赚的少亏得多。在理财方法上,很多人既不讲原理、也不懂科学,完全靠着道听途说和自己想象的思维办事儿,出了问题悔之不及,从不理财陷入了瞎理财的怪圈。

  很多人把投资和理财混淆了,盲目为理财制订高收益目标。其实,理财的目标是财务自由和生活自主,投资的目标是利益最大化,所以投资、理财是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理财是对财务的合理规划后,让自己获得一种安心无忧、安享人生的状态;投资是无法获得这样的状态的,投资是对收益的追求,是一种不断进取获得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也是担惊受怕后收获成功的喜悦。

  理财的核心是确保本金的安全,理财的精妙在合理、平衡的配置。理财应该是在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制订的合理、可行的收益目标,不求收益高,但求安全、稳健、正增长。

  寿险——中长期理财好方法

  放眼当前的个人理财产品,很少有超过10年期限的承诺收益的产品,大都是中短期理财项目,连银行也没有5年期以上的定期储蓄产品,这是为什么?因为没有人能预测出长期的市场情况,不敢轻易承诺一个固定收益水平,所以市场中鲜有中长期理财的产品。

  而寿险产品恰恰相反,由于人的生命较长,很多寿险产品的保险期限都较长,这就形成了寿险公司习惯匹配中长期的投资项目、追求稳健收益的投资方式,并且通过精算模型制订合理的费率,从而降低自身风险,确保客户收益。理财的精妙在合理、平衡的配置,而理财中既要有中短期的理财和合理的流动性,也要有中长期安全、稳健的理财产品,来应对中长期风险。在中长期产品配置中,寿险产品成为不二的选择。

  与中短期的理财项目追求较高收益和较好流动性不同,中长期的理财产品更应该考虑资金安全性、低流动性、和收益兑付的可靠性,这本不是一个理财方式。而且理财应该先谈保本,再说增值。这个“本”并不仅指钱,还包括拥有财富的人,其实人才是一切的核心,可是有的时候我们太看重钱,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人。最可悲的就是:人没了,债还在。而寿险产品恰恰是以人为核心标的法律合同,在作为中长期理财产品的同时,也能对人身风险做出转嫁和防范,是中长期理财的最佳选择。

  收益——不能纸上谈兵

  很多人质疑寿险产品的理财能力不足,收益水平过低,还经常拿银行的存款利率收益来比较,或者说有更多收益可期的理财项目,我只能说,这有点纸上谈兵和理想主义。

  首先,银行的存款利率是短期的,而且是浮动的,也是有可能下调的。近年随着国家发展和CPI的走高,银行储蓄利率也一再上调,我们不能用一个高点的存款利率来比较一个较长时间段内的收益水平,应该在一个较长周期内结合未来经济形势拉平来看。

  其次,即便有一些中短期较高收益的理财项目,我们也很难用一期的项目收益水平重复叠加计算多年后最终收益结果,而且一般来说,高收益产品的背后都会有较高的风险,一次的兑付不代表长周期下的次次兑付。

  第三,中短周期理财产品是控制了中短周期的资金流动性来确保收益,在一个较长周期内,一般人很难确保不提前使用资金或没有突发事件导致大额开支或提前兑付,如同银行的定期存单被提前兑付就只能享受活期利率了,收益水平必然下降。有多少人手中还有10年前的储蓄存单呢?既然不能确保资金不被支取和流动,当然也就不能获取预期收益。所以简单计算中短期理财类产品收益来比较一个中长期理财产品收益的方式是不对的,而且在这样的比较中,大都是纸上谈兵和理想主义状态下的比较,并不代表多年后的实际收益情况。

  总之,无论中短期理财产品,或者中长期的保险产品,都是各有价值的,他们在理财中无法相互替代,应该合理配置发挥各自所长。

  寿险理财——其实很靠谱

  首先,并非所有的寿险产品都有理财功能。寿险的基本功能还是人身风险保障,但随着人们对理财的热衷,具有理财功能的寿险产品更为人们所青睐。从产品的分类来看,通常是两全险、年金险才具备一定的理财功能;从产品的设计上来看,一般有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三种具备理财功能的产品形态。

  保监会1999年颁布的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一直执行至今,如今大部分的寿险产品都在执行着2.5%的预定利率上限。这就确保了大部分有理财功能的寿险产品都会有基本的预定利率保证。但是这2.5%的确不高,所以有了分红型保险,把保单盈余70%以上的部分以分红的形式分配给保单持有人。虽说从风险角度上说,如果保险公司某年保单盈余为零也可以不分红,但是目前各家公司基本都采用的是平滑分红法,也就是说努力保持分红水平的基本稳定,如果有较多的红利盈余且红利准备金较为充分,则会以“特别红利”的形式把红利分配给投保人。从既往十余年的分红情况看,还没有过红利为零的状况发生,红利水平较高的寿险公司的累积保单红利发放,已经超过利益演示表中的“高档”的水平,只是限于保监会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只能把红利情况向投保人本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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