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
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13日,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英国保诚集团共同发起创建,是中国第一家中英合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目前设在北京,公司注册资本为18.2亿元人民币,中信集团和保诚集团各占50%的股份。
信诚人寿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率达71%,在全国所有外资/合资寿险公司中名列前茅。截至2013年年底,已分别在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湖北、山东、浙江、天津、广西、福建等13个省,51个城市开展了寿险业务,拥有2万多名员工和
保险营销员;目前,公司产品涉及保障、储蓄、投资、养老及医疗等诸多领域,为全国百万客户提供丰富、周到、快捷、优质的保险和理财服务。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逾201.8亿元人民币。
信诚人寿的寿险产品免责条款只有三条,包括:
(1)在合同成立之日、增加保险金额(仅适用于新增的保险金额部分)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您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故意造成的;
(3)因自身的故意犯罪而导致的。这意味着地震、战争、爱滋病、海啸等自然灾难或酒后驾车等事故,所导致的身故、伤残等都属于信诚寿险的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