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企业或者职工可以中途取消企业年金计划吗?
答:对企业而言,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中途不得取消企业年金计划,但企业可以中止缴费或更换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对个人而言,企业年金计划实施后,根据年金方案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企业年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办理病退或者提前退休,已办理退休手续;
(2)退休前身故;
(3)出境定居。
职工未达到以上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领取,但可以保留账户的形式,继续由管理人管理,或转入新单位的企业年金计划,待受益人符合领取条件时领取。
7、企业年金的转移有哪些规定?
答:《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13条和第14条对企业年金的转移作了规定,即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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