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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受托人的作用需继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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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随着《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的修订,企业年金基金也作出了自身的调整,其中更是强调必须强化企业年金受托人的作用。

       2月23日,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发布,《办法》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进行了细化和拓宽,其中股票投资比例的上限提高到30%。

  对此,多数人认为,这一新规无论对市场还是对企业年金基金来都是一大利好。但是,不少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现实操作中,因为企业年金受托人的作用被弱化,多数情况下仍是企业和职工掌握着企业年金的投资决定权,而他们的投资策略相对保守,所以,新规能否利好市场和企业年金基金,还需于强化受托人在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中的作用。

  在最新出台的《办法》中,我们也注意到,企业年金受托人的职责之一是“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与旧版的“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策略”略有不同。

  近几年,随着养老问题越来越被重视,更多的企业设立了企业年金计划,中国企业年金规模水涨船高。

  可查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中国企业年金的总规模已经达到2525亿元,且过去的4年平均每年增加额为461亿元,据此计算,2010年年底中国企业年金约3000亿元。

  但如此庞大的资金池,其收益率较低却是业内普遍公认的事实。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企业年金基金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41%,勉强跑赢CPI增速。但长期看来,企业年金依旧面临保值、增值的巨大难题。

  可是,不相对应地是,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人都是百里挑一的投资好手。比如华夏基金、中信证券、泰康资产等等,其投资业绩均在业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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