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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银保保险产品设计已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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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银保销售涉嫌销售误导,银保渠道已经成为了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那么,为何消费者投诉频频呢?专家认为,银保保险产品设计已不合时宜。

  李滨指出,这主要是在近几十年的发展中,保险公司并未花大力气去作保险理念的宣传,提升广大百姓的风险意识、保险意识,反而为了迎合消费者“重理财轻保障”的消费理念而设计一些并不符合我国目前阶段消费水平的保险产品。此外,监管机构虽然已经意识到需要调整保险产品结构,但在产品审核等阶段未得到尽职尽责的落实。

  消费者维权有道

  消费者遭遇此类问题时,该如何解决?李滨指出,签订保险合同后,投保人有10天“犹豫期”。“犹豫期”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

  “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此外,李滨指出,如果能够证明保险合同确实存在欺诈、消费误导或是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销售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撤销合同或是确认合同无效的方式实现追回全部保险费,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支付利息、损失等缔约过失责任。

  □监管

  保监会严打销售误导

  2012年2月中,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主持召开的主席办公会,专门研究了寿险销售误导专项治理工作,表示“要做好打一场销售误导治理持久战的充分准备”。此后,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保险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机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出台了几十项整理销售误导的相关通知或条例等。

  11月底,中国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规定,明年1月1日起,对于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将启用追责机制,销售误导行为严重的保险公司相关责任人或将面临被开除的最高处分。(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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