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富贵211两全保险
适合年龄: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至55周岁
国泰富贵211两全保险产品特色:
1、限期交费,终身保障
2、身故重残双倍补偿
3、交费期满生存金一次取
4、生命末期提前给付,活得有尊严
5、70敬老祝寿,88满期贺福禄
6、保户可享公司经营成果分配红利
国泰富贵211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1、在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按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另加计按日数比例计算当期已交付的未到期保险费),合同终止;
2、交费期满后,被保险人身故或导致第一级残疾的,按保险金额给付(扣除已领取的敬老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残疾关怀保险金被保险人导致《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按保险金额为准,依该表所列比例(100%-10%)给付。
(三)、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届满时仍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给付。
(四)、生命末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按诊断确定当时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拾万元为限)给付。
(五)、敬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付。
(六)、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七十给付,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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