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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改加强对医疗保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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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广东选取16个综合条件较好的县(市)开展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

  广东16县市率先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探路。广东省政府网站昨天公布的《广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显示,改革从本月启动,有望2015年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中铺开。

  《意见》指出,今年广东选取16个综合条件较好的县(市)开展综合改革试点,2013年11月-12月将评估总结,初步形成广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力争到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新机制。通过改革,要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真正实现管办分开、政事分离。

  改革将尝试建立新的补偿机制,既保证不增加群众负担,又确保医务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和公立医院发展不受影响。具体做法是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而调整的医疗服务收费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意见》指出,医改还将推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诊制度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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