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说明
30天-60周岁的人士
保险责任
(1).生存现金
1).若您选择缴费期为5年
被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3、6、9、12、1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24时仍生存者,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现金”予您,并直接转入金盛全方位二代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的个人帐户。
2).若您选择缴费期为8年
被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的第3、6、9、12、1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24时仍生存者,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现金”予您,并直接转入金盛全方位二代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的个人帐户。
3)若您选择缴费期为15年
被保人于本合同生效后的每3保险合同周年日当日24时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现金”予您,,直至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并直接转入金盛全方位二代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的个人帐户。
(2).贺寿金:被保人生存至年满100周岁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且本合同有效,我们将按照保险金额给付“贺寿金”予被保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3).身故保险金:若被保人身故,,我们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本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2.周年红利:
本合同可参与公司分红业务的盈利分配。在符合保险监督机关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将决定每年红利金额,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合同周年红利的金额及计算方法,并于保险合同周年日分配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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