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模式:
最高个案补偿金额达30万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昨日表示,会尽快出台大病医保政策,确保2015年实施。
目前,广州番禺区已经先走一步。从2012年10月开始,番禺开始推行新农合大病报销政策,年报销最高额度为15万元,重大疾病二次报销年最高额度为15万元,三次报销年最高额度为5万元,从而使得新农合年报销最高额度达到35万元。
2014年,番禺对大病保险政策进行简化,其中参加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而年度内个人自付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可以再报销50%,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新农合年度报销最高额度仍然为35万元。
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底,已有409人受惠于番禺区的大病报销,涉及鼻咽癌、胃癌、脑梗塞等病种,补偿支出金额共447.90万元。实际报销比例比之前平均提高8.7%,其中最高个案补偿金额达30万元,最高个案实际报销比例达81.47%,有效地减轻了参合群众医疗负担。
难点
筹资及待遇水平难统一
“各个地方经济水平不平衡,比如番禺经济好,可以提高财政补助,但从化、增城等地区就好难提高到同一个幅度。”李程表示,在制定大病保险制度中最大的困难是确定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筹资太少基金不够用,太多了很多地方就负担不了,个人觉得负担不起就不会参保。而国家已经确定最低支付比例不得低于50%。”
目前,广州共有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5个区实行新农合,从化则已经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几个地区制度“各自为政”,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差距很大。而要推行大病保险,前提是已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政策标准、缴费和待遇、基金收支、服务管理等都实行统一的市级统筹。广州市目前正在进行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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