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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寿险电话销售新规:2次呼叫失败不得再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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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昨日独家获悉,广东保监局近期向辖区内寿险公司印发了《广东人身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治理电话营销业务销售误导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销售过程中对呼出、呼入电话进行全程录音,以便事后处理。

  广东保监局明确要求在销售过程中对呼出、呼入电话进行全程录音,以便事后处理。针对寿险公司电话营销容易引发误导及扰民问题,广东保监局出台了地方版的治理措施。

  记者昨日独家获悉,广东保监局近期向辖区内寿险公司印发了《广东人身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治理电话营销业务销售误导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销售过程中对呼出、呼入电话进行全程录音,以便事后处理。

  同时,从7月1日开始,寿险公司打电话推销的时间为每天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晚上21点。保险公司对二次呼叫均为应答或拒绝应答的客户,在当日不得再次呼叫。而对于客户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半年内的不得再次拨打。
 

  两次呼叫失败当日不得再呼

  随着保监会对销售误导的严治,广东省(深圳除外)加大了对电话销售误导的管理。早在今年3月大接访活动中,广东保监局局长黄洪表示,广东保监局将对老人购买保险、电话营销等容易引发销售误导的方式,制定相关的规定。7月中旬,广东保监局在半年新闻发布会称,6月初已发布了有关规范电销业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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