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10%的保险金给付及所缴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2.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将获得相当于保险金额全数的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终止
成功案例
张静25岁,结婚时与丈夫贷款39万买房,贷款需20年还清。约2500元的房款是每月家中的主要支出而且需要二人共同负担。为了在任何一方遭遇不幸时都不发生债务危机,她在为丈夫投保的同时,为自己投保了50万元的新华定期寿险B款,选择30年交费,每年交保费1200元,平均每月交100元。
保费支出:30年累计交保费36000元;
保障收益:身故或高残给付50万元,一年内因病身故或高残可得保险金给付51200元。(文章来源:新华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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