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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关系需赔付两倍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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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清洁工蒙女士因用人单位将清洁工作承包给物业公司被辞,但却得不到当初签劳动合同承诺的上保险。对此,有关专家表示若单位属违规解除劳动关系而员工也不愿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单位需赔偿正常经济赔偿金的两倍。

  5月27日,市民蒙女士在网上帮办栏目留言咨询关于辞退合同工补偿金额的问题。

  该女士表示自己为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家园华明学校的清洁工,该学校在签合同之处曾允诺给其上保险,并且也扣发了相应的工资。但现经调查,华明学校并未兑现上保险的承诺。与此同时,该学校通知将要把清洁的工作承包给物业公司。因此,该女士想询问补偿金的相关事宜。

  随后,帮办员致电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12333。

  业务主管07号话务员告知,单位与合同工解除协议需符合《劳动合同法》。

  在单位与职工协商的情况下,按照职工工作年限支付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故在08年之前就开始工作的员工需分两部分进行补偿。

  一部分按照现行的劳动发相关规定补偿,另一部分按照原规定补偿。若单位属违规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若不愿解除该关系,用人单位需继续安排员工工作;若员工不愿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单位需赔偿正常解除劳动关系条件下所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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