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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须有社保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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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19日消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回应媒体报道“今年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部分医院试点”的新闻时称,关于“先看病后付费”模式,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从未要求“全面推行”。
  因此,“先看病后付费”要“叫好又叫座”,实现患者、医院以及社保机构的多赢,关键在于社保兜底,一是必须全覆盖,二是要大幅提高报销比例,此外还要确保社保机构及时向医院兑付资金等细节性问题,而个人层面的恶意欠费逃费倒是比较好解决的。如果确有困难家庭仍旧无法承担个人缴费部分,还应该建立兜底机制,由专项基金代为支付。其实,真正值得担忧的不是个人恶意欠费逃费,而是可能会有医院以各种虚假手段借此恶意套取社保基金。因此,社保机构还应该承担起核准医院费用是否合理适当的责任,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大处方、大检查应该拒绝支付并且不得转嫁给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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