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勇建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落实和执行养老人员异地参保的法律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中央层面,为确保参保者权益不因流动而受到损失、确保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应当制定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具体操作方案,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实现缴费办法的统一和待遇计发办法的统一,并且统筹使用基金。其次,在地方层面,应当以“全国统筹”的目标为导向,及时根据社会保险法制定本省相关的配套地方性法规来保障本法的顺利实施,尤其应当尽快制定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单位之间的社保衔接制度,明确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率、给付标准和异地转移比例,平衡转入地和转出地的利益关系,并应对此构建有效的管理体制。第三,应尽量简化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手续,通过时效制度构建和技术手段创新,提高办事效率,使投保者能方便、快捷地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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