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有风险正规企业不会轻易涉“险”
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方华介绍,本地人完全可以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所以,辞职后也不需要挂靠缴纳。
有一种社保挂靠是合法、合理的。一些外企,比如中国惠普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是外企,社会保险并不是由实际用工单位缴纳,而是必须由外企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由外企和外企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合同,约定由后者代给前者单位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称为“无劳动关系的,但由用工单位和专业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代缴社会保险”关系的挂靠社保。
另一种做法就是不合理的,但又不违法的做法。常常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身上。由于外来务工人员,除了在杭州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体身份缴纳社会保险外,只能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这一块也是法律缺失的。因为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社会保险政策不完善,个人不能缴纳保险,所以会导致外来人员寻找单位挂靠社保的情况。”方华说。
“这种行为,不存在违法的说法。但是,对企业、被挂靠单位而言,是有风险的。如果,挂靠的劳动者不诚信,利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单位承担用工关系的话,如要求支付工资,单位就很被动。所以,单位会让其写好声明,明确自己和单位无任何劳动关系,单位只是帮助其缴纳社会保险。”方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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