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新农保是一项新制度,长远发展必须将经办机构、缴费机制、激励政策等配套政策都进行完善。国家支付大额财政实施这一新保障制度,如果基层经办力量整体投入不足,便会因服务质量低下使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对新制度长远发展形成影响。
面对新农保经办机构的难题,黄山市人社系统上上下下也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
黄山市人社局建议省编办、财政部门按服务人数比例核定乡镇的机构人员编制,对于村级经办力量而言,可以固定相应的村委会干部负责,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管理,将整个过程中的登记、缴费、资金发放等全部交由服务人员管理。同时建立基层工作经费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按任务完成率明确乡、村二级工作经费补贴标准,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有关专家认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是个很好的探索,既可避免因经办力量的发展导致行政机构臃肿,又能使相关惠民利民政策得到实施。而村干部统一负责则可以发挥他们人头熟、情况熟、百姓信任度高的优势,各善其长,各负其责。
黟县城乡居保主任钱明秀说:“城乡居保作为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基层经办人经常面对大量的政策咨询、常规的系统操作维护、专项业务延续性工作。目前人员队伍极不稳定,且一人兼多项事务的情况较多,在不能全面解决人员少、经费无法保障的情况下,业务培训尤其重要,否则完成各项任务的质量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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