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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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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工伤保险待遇业务程序。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办理上述有关业务时,按归属分别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发科或分中心待遇核发股办理。
  1、填报《汕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书》;

  3、《失踪证明》;

  4、失踪前供养直系亲属证明;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㈤需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应提出申请(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书),经指定医院出具意见,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单位先出资安装或者维修、更换后30日内,凭发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申请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填报《汕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安装、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申请书;

  3、安装、维修、更换发票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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