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城乡居民大病可享二次报销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今年1月1日起,本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可享“二次报销”: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可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可报销60%。同时,大病保险“上不设封顶”,去年发生大病费用的患者也在报销范围内。

  ●服务对象:

  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

  ●报销条件:

  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简称“起付金额”),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权威答疑

  新农合异地结算仍按老办法

  记者:目前,本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如何?

  市人力社保局副巡视员蒋继元:医保基金包括三个体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就人社部门管理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的基金而言,总体运行平稳,收支基本平衡。

  记者:大病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患者的就医需求,对医疗机构来说有没有相应的支持或者是应对的举措来服务于大病保险?怎样监管大病保险的使用?

  市卫生局巡视员郭积勇:随着大病保险的出台,如果就医需求进一步增加,将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医疗资源配置,使医务人员在正常职责范围内采取一些更加便民的做法,来保证老百姓的就医。大病人群在整体就医人群中数量还不是很多。监管的问题,目前正在加强新农合的计算机体系建设。

  记者:对参合人员2013年发生的大病报销,新农合如何实施?如何解决异地报销的范围?

  郭积勇:对参合人员在2013年发生的大病保险补偿,还是按照原来的新农合报销办法,需要回到各自区县进行,按照报销凭证进行报销。关于异地的报销方式,和基本的医保没有区别,在异地看完病后,还是要回到所在区县经办。

  记者:大病医疗资金来源有哪些?预计总额度达到多少?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师淑英:大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的一定比例来划的。初步测算,201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1000元的筹资标准,总规模约能达到43.2亿元,这是预算,最终要经过市人大审议之后才能确定。具体到城镇居民的是15.8亿元。(文章来源:北京晨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