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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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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劳动年龄段人员医保关系可以因工作单位变动而在不同统筹区转移。
   问:想转医保社保怎么转?
 
  答:社保问题:一、属于跨省转移的,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转移程序如下:您应到市社保管理中心申请转移您的养老保险关系。若您符合转移条件,在15个工作日内,市社保管理中心将确认情况后及时通知您。同时您应提供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如您在离开时未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可由市社保管理中心与现社保机构联系补办)。转入后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医保问题:参保人员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转移,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区之间相互认可,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参保缴费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随意中断。参保人员转移前后,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应在转入地续保时补足,断保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除正常调动工作人员外,因其他原因中断缴费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从续保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享受转入地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此文件解释权归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的程序:您在市参保时,由市医保中心向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商转函转移您的医保关系(具体如何办理请咨询现医保经办机构,),然后携带回函办理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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