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地就医: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限上海、北京、南京三级以上公立医院本部)或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应事先到市社保中心办理转外、居外登记备案手续(注:户籍或学籍在外地的参保学生,在户籍地或学籍地就医的无需办理居外医疗手续,在实习单位所在地就医的由学院统一出具相关证明)。
办妥手续后发生的转外、居外医疗费用,以及外出期间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现金,然后于本结算年度内按规定予以报销(其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垫付费用后到学院医务室按规定报销,报销金额由财务处直接汇入学生本人的农行卡。)。
9、请介绍一下苏州市社保中心经办部门联系方式
市社保中心经办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居民社会保险科(参保缴费):旧学前33号2楼
联系电话:67705283、67705281、67705272。
医疗审核科(待遇报销):十梓街548号社保中心1楼
联系电话:65237551、65217802
医疗结算科(享受医疗救助):十梓街548号社保中心1楼
联系电话:6523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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