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寒暑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报销。
门诊费用报销时凭病历和《苏州市社会保障o市民卡》、医药费发票及费用明细,直接到学院医务室审核报销。
报销金额待与社保中心结清后,由学院财务处直接汇入学生本人的农行卡。
住院费用报销时凭在本结算年度内的发票原件、出院小结、收费明细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苏州市社会保障o市民卡》、急诊病历、转院审批表等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行政楼2104办公室)。
报销金额由苏州市社保中心结算科直接汇入学生本人的农行卡。
学生工作处汇总后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四到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集中报销。
6、医保卡上限额用完怎么办?
答:医疗门诊费用在600元(指医保范围内的药费和检查费用,医保范围外部分不包括在内,下同)内,医疗保险基金结付50%,自付50%。一般情况下,当年门诊限额用完后将不再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补助。
7、如何进行医疗救助?
答: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学生,在相应的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按《苏州市区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待遇。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