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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9万困难居民获多重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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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一场大病,昂贵的医疗费用对于贫困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们或求助于亲友和社会,或选择放弃治疗。如何在制度层面解决好困难居民大病医疗问题呢?
  大幅提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惠州医疗保障水平应该说是全省领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李运武坦言,惠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40元,提高到2012年的252元,高出省规定标准(240元)12元。此外,惠州市医疗保险待遇应该说在全省是为数不多的,集门诊统筹、住院报销、特定门诊和大病保险为一体的“四重保险”体系。

  拿惠州市困难居民投保的居民医保B档举例,每年惠州市门诊报销限额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每次报销限额60元以下;住院报销方面,惠州市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30万元,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政策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高达95%,二级医院为85%,三级医院为75%,算下来平均报销比例达85%;而特定门诊方面,从今年7月1日起,惠州市将大幅度提高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特困群众患有规定的26类门诊特定病种的,经申请核准后可享受每年限额4000~5万元报销,报销比例为50%~70%。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市大病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也走在全省前列。”李运武说,惠州市大病保险制度(也称“医保补助”)最早从2009年在全省率先启动,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因病住院,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含住院起付标准,但不含特定门诊费用)累计达到15000元以上的,可申请医保补助。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超出15000元部分,由医保补助基金支付50%。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惠州市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再次提高,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超出1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95%。7月1日后,将由商业保险机构具体负责惠州市大病保险经办。以钟小勤去年申请的大病保险举例,去年她因大病住院的个人自付医疗费(政策内费用)为24444.1元(含500元住院起付标准),按照1.5万元以上报销50%计算,去年她申请的大病保险为4722.05元。如果按照今年新的待遇标准,她个人自付医疗费将报销13721.9元,比去年能多报销近9000元。

  救助

  去年惠州市临时医疗救助金达435万元

  除了医疗保险解决困难居民大部分的医疗费用外,对惠州市困难居民而言,申请民政部门的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机构的慈善救助,是缓解医疗难问题的又一途径。

  据惠城区慈善总会提供的救助资料显示,2010~2013年期间,该机构共为钟小勤提供了四笔救助金,分别为3000元、1500元、3000元和5000元。“每年我都能从民政局和惠城区慈善总会申请到几千元的救助金。”钟小勤告诉记者,她每半年能向民政局申请到500元的临时医疗救助,再加上慈善总会的救助金,极大缓解了她看病所需的昂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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