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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生育是否可以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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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异地生育是否可以报销费用?异地报销需要什么材料?报销金额有没有上限?需要多少天之内交齐医院的单据?参保女职工本市无亲属需要到外省市生育的,参保人员要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具体程序,申报材料请您与所属分中心联系。

  近日,网上帮办接到马女士咨询,她已在天津工作多年,户籍地及参保地均在天津,但她在天津无亲属,只能回老家生产,预产期在11月。马女士想知道,她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老家生育,并享受生育保险的异地报销。

  马女士的丈夫户籍在河北省,她的家人也都在河北省生活,只有她一人在天津工作多年,无亲属。马女士在天津大学毕业后,户口便随单位落在了天津,工作单位也为她按时缴纳了生育保险。但是马女士希望能够回河北省生孩子,方便家人照顾。

  马女士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社保部门:“异地报销需要什么材料?报销金额有没有上限?需要多少天之内交齐医院的单据?”社保局回复,参保女职工本市无亲属需要到外省市生育的,参保人员要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具体程序,申报材料请您与所属分中心联系。

  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异地生育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由用人单位凭参保人的生育保险证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医院诊断怀孕证明即证明怀孕周数材料等资料。

  异地生育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持职工出院记录(复印件)、医疗费明细清单、原始结算发票、《外地就医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医疗费用的申报结算手续。如果在异地没有超过核定费用则全部报销,超额的部分,个人支付50%,另50%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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