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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提醒改定点医院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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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医保局了解到,原来已办理选点手续,参保人新社保年度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如果参保人在新社保年度想更改选定医院的,则需要办理选点。
   新的社保年度已经开始,医保门诊选点和改点正在进行中。昨日,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在新年度想改选定点医院的,最好在改之前不要去原来的定点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尤其是不要门诊记账,否则,改选定点医院比较难办。
 
  欲更改定点医院需要办理选点
 
  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是否都要重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
 
  如果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确认选定医疗机构手续。
 
  具体流程为:参保人或其监护人凭参保人就医凭证在定点医院领取《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如实填写后贴于门诊病历上,定点医院同时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及确认手续(参保人欠缴医保费期间不予办理选点手续)。
 
  改选定点医院有两种方式
 
  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该如何办理改点手续?据悉,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
 
  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该如何办理改点?如果新社保年度(自2012年7月1日起)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门诊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院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如果新社保年度希望改点又不具备上面提到的特殊情形,就不要去原选定医院办理门诊就医(去了也不要门诊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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