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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试点重大疾病按病种收费 7种大病明码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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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同病不同价”的现象今后有望消失。记者12日获悉,扬州多部门联合出台方案,开展城镇基本医保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费试点,七个重大疾病将按病种付费,让患者事先“心中有数”。
  3、“打包价”指导价几何?

  上限为省定指导价格

  实行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这个“打包价”如何确定?

  据了解,扬州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和基金支付能力的基础上,确定了7个试点病种的收费限额,即:本地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收治价格上限为省定指导价格,下浮不得超过省定指导价格的15%;转外医院就医医保支付标准统一按省定指导价格执行。

  扬州要求,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结合现行医保支付方式实际,根据通知要求,优选符合条件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开展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名单及服务协议统一报市人社局备案。

  4、7个病种医保报销多少?

  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不少市民提出,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后,医保能不能报销?

  据了解,参保患者医疗救治时不受医疗保险“三个目录”限制;参保患者报销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不设起付线、分段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比如,患有宫颈癌的参保职工袁女士,在三级医院结算总费用1.6万,那么她至少可报销80%,即1.28万。如果是普通结算方式,前提还要有起付线,三级医院为900元,二级医院为500元,超过部分才能纳入医保报销。

  按病种付费后,参保人员就诊流程不变,医保报销范围不变,仍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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