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为何此时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文件,徐善长介绍说,我国现在的基本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达到了70%或者70%以上,但是实际的报销比例大概在50%左右,有的地区略高一些,希望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大病保险再给予50%的报销,从而进一步解决老百姓大病费用的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并未提及城镇职工的保障情况。《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保险业人士处获悉的数据是,目前城镇职工这一块的报销比例大概能达到80%~90%,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比起城镇职工医保是比较低的。因此,此次医保新政的意义就是将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较低的报销比例,尽量与报销比例较高的职工医保拉近一些。
大病保险不受病种限制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地方政府要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商业保险公司应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业务5年以上,以及要对大病保险业务实行单独核算。
事实上,消费者对于保险公司的大病保险并不陌生,人身保险公司在健康险业务中占比较高的一款产品就是重大疾病保险。目前来讲,保险公司现有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是在投保时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具体的重大疾病名称和种类,比如,某些产品保障癌症、瘫痪等10种、20种、甚至40种更多的重大疾病,只要投保人患了保险合同的具体重大疾病,一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确诊,保险公司即按合同要求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住院花费多少钱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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