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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明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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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嘉兴市2013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正式出台,人均筹资总额将不低于560元。与2012年相比,新政策又有微调。

  这几年,嘉兴市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总额稳步增长,2012年是500元,2013年的标准是“不低于560元”。与往年一样,这560元按四六分,其中,个人出资224元,政府财政安排336元。嘉兴市卫生局合作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说:“我们之所以说‘不低于560元’,意思是有财政条件的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标准。据我们了解,明年海宁的人均筹资总额要达到660元,桐乡可能在600元左右。”

  随着人均筹资额的提高,参保市民看病后的报销比例是否也会提高?据介绍,明年县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5%,比2012年增长5%。此外,全市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40%,也比2012年增长5%。同时,从2013年起,市本级即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合作医疗政策将统一。

  此外,早在2011年3月,嘉兴市的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就规定:0周岁至14周岁(包含14周岁)的儿童,如果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只要在嘉兴市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可达95%(先天性心脏病实行按病种总额限价,儿童白血病最高补偿额为15万元),而即使是在市级医院以外的医院,比如浙一医院等就诊,报销比例也可达90%。2012年,嘉兴市卫生部门又提高了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宫颈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6种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它们的报销比例是:市级80%,市级以外60%。而从明年起,嘉兴市对患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个病种的困难人员还将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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