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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保局:医保中断三个月清零是误读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于越来越广泛的争议,昨天,深圳市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断缴三个月“清零”的说法是对政策的误读。希望媒体不偏听质疑言论,若深圳医保办法没有科学构架设计,很难维持目前深圳1000多万参保人群可以持续,也很难让深圳众多外来务工人员低缴费坚持参保。深圳医保办法的修订稿,也是基于广泛调研论证做出的。

  按照北京规定,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人员,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关于社保待遇】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发退休金”。

  失业保险累计缴纳一年以上,在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职工在用人单位参加了医保,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险待遇。

  【关于中断缴费】

  北京对于医保缴费年限是允许中断的,只需要按照累计缴纳的年限进行计算,不存在中断之后“清零”的问题。

  而且,医保待遇也无须积累到一定年限才可享受,只要参保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只有一种情况是例外,据北京市社保中心提示,在职介、人才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果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就需要再重新登记并连续缴费6个月,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来源:易网_新闻频道(http://www.eaeb.cn)[详细地址]:http://www.eaeb.cn/2012/0612/90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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