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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的综合医疗保险的待遇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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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有最高支付限额么?支付比例又是多少?像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又是怎样的?本文对此类问题作出解释。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缴费及待遇标准等不变,其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帐户等规定如下:

  1、最高支付限额:根据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的长短,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参保人可累计享受的住院和特定门诊社保最高支付金额。如下表所示: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不足2个月

 0元

 满2个月不足6个月

 10000元

 满6个月不足1年 

 20000元

 满1年以上

 80000元

  2、支付比例: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必须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从参保缴费后第七个月起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保险形式

 住院基本医疗费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

  退休

 基本医疗保险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

 95%

 100%

 补充医疗保险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基本医疗费不足或等于10万元

 85%

 85%

  超出10万元 

 70%

 70%

  3、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及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超支不补。参保人凭“东莞市社会保险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划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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