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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参保应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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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由用人单位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单位住所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以集体形式去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批准成立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

  北京医保政策知识及报销流程

  一、政策

  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158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185号)文件规定,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应办理哪些手续?

  1、用人单位怎样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手续?

  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由用人单位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单位住所所在地的区、县社保基金管理机构,以集体形式去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自领取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其他批准成立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

  2、参保时,需要参保人员配合办理哪些手续?

  需要参保人员配合办理的手续并不多,主要是两个:一是登记个人的有关信息,身份证号码需填写18位号码,以便输入信息系统;二是个人要按规定填写表格,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http://wenda.unibao.com提示。

  3、参保人员怎样确定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内选择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

  易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两家医疗机构,在北京市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4、参保人员怎样变更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

  自参保单位开始缴费之日起满一年后,可以变更定点医院。程序是:(1)参保人员书面提出变更意愿(2)用人单位汇总(3)用人单位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4)用人单位到所参保的区县保险事务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二、如何报销?

  1、门诊、急诊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

  2、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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