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有历年账户余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只能为近亲属或配偶支付居民医保缴费费用3个人次。
比如:市区一位大妈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2012年度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500元,他的儿子参加了市区的职工医疗保险,他的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那么,这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2013年1月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亲属关系关联手续,随带他本人的身份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他母亲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一次关联后,只要他的母亲一直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就不需要每年办理亲属关系关联手续。2013年5月,医保经办机构将从他的历年账户余额资金中转出500元到他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他可以到银行结转这笔资金。如果他的历年账户资金只有余额400元,那么,医保经办机构将从他的历年账户余额资金中转出400元到他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珍惜自己的医保账户余钱,切莫无谓地浪费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
三问
自付比例下降的医疗服务项目有哪些
另外,为减轻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今年5月1日起,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降低了,其中包括对参保人员来说比较常用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超)、数字化摄影(CR、DR),原自付比例为10%,调整为5%。大病重病患者发生的伽玛刀治疗等13项原自付比例为25%的医疗服务项目,自付比例下调为20%。(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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