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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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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报销比例

  (一)住院、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档次 项目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三级

  医院 州外公立医院

  第一档 起付线金额 不设 3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报销比例 70% 70% 65% 60% 50% 50%

  年封顶线金额 住院:50000元;         门诊慢性病:3000元

  第二档 起付线金额 不设 30元 50元 100元 200元 200元

  报销比例 80% 80% 75% 70% 60% 60%

  年封顶线金额 住院:80000元          门诊慢性病:5000元

  (二)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金额,报销比例:

  档次 项目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三级

  医院

  第一档 报销比例 70% 70% 65% 60% 50%

  年支付限额 200元

  第二档 报销比例 80% 80% 75% 70% 60%

  年支付限额 300元

  (三)为鼓励孕产妇住院分娩,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住院分娩,城乡医疗保险基金给予定点医疗机构定额补偿,医疗机构不得再向参保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县(市)、顶效开发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先执行项目规定的定额补助政策,不足部分再由城乡医疗基金给予补偿。上述资金合计补助数不得超过下列补偿标准:

  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州外公立医院

  平产 500元 1000元 1200元 800元

  难产 800元 1500元 1800元 1000元

  剖宫产 1200元 2000元 2500元 1200元

  对参保孕产妇出现严重产科并发症(如产科大出血、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子宫破裂等)导致医疗费用不可避免地超出补偿标准的特殊病例,由医疗机构书面专题报告产妇所在县(市)、顶效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说明理由,并提供病历复印件,参保的孕产妇超出部分全部由城乡医疗基金报销,若无正当理由,超支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孕产妇住院分娩不花钱。

  一产多胎,从第二胎起,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每胎增加30%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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