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厦门医疗保险7月起每人每年缴380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四类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将实现统一,标志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完全统一,这在全国是率先实现的。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四类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人·年。

  医疗保险,关系民生。市委、市政府推出的30项惠民实事中,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一体化备受群众关注。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专访,对城乡居民医保标准一体化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项目:

  今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四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人·年,其中个人80元,财政补助30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同时,将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由目前60%提高到70%,切实减轻居民负担。

  解读:

  居民医保是民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我市不断推出惠民举措,扎实推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让百姓得到更多福利。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一直以来我市着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实现了城乡各类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分别于2007年1月实施城镇居民、未成年人医疗保险,2008年7月实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2009年7月实施大学生医疗保险。二是实现了城乡各类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统一,2010年7月起,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实现了住院及门诊医疗保险待遇的统一。

  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统一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门诊、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统一了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制度,启动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待遇上的均等化。降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的起付标准,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医疗费的报销比例,合理引导城乡居民就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