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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职工医保年报销“封顶线”提至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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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鞍山市职工医保统筹年可最高报销5万元,超限额医保年可报销20万元。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为A、B、C三个级别。

  记者从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鞍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封顶线”调整为每年度5万元,超限额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也从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这意味着,鞍山城镇职工医保年最高可报销25万元,比此前提高了3.8万元。

  医保年报销额增加3.8万元

  患者就医最关注的是报销标准问题。此前,鞍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2万元。为了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从今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每年度5万元。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按规定给予补助。目前,超限额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也从原来的18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这样算来,参保职工住院后最高可报销25万元,提高了3.8万元。

  不仅如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调整为每年度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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