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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大学生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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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学生参保后,医保统筹基金将对7类情况不予支付,包括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擅自到其他及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事故处理渠道开支;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等。

  该同学实际参保年限11个月(计算待遇时按不满1年计),在四个档次医院住院可报销医疗费用分别为3080元、3320元、5590元、6675元,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69.20%、66.8%、44.1%、33.25%。其中,在贵医、省医住院,个人负担达69.20%,基金支付费用=(10000-300-600-1400)×40%=3080元。

  酗酒?医保不买单

  大学生参保后,医保统筹基金将对7类情况不予支付,包括: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急救抢救除外);

  (2)未按《贵州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暂行规定》办理转院手续,擅自到其他及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事故处理渠道开支;

  (4)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5)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7)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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