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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受理案30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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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是本市开始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受理申报首日,记者在第一时间现场采访了本市实施全民意外伤害附加险制度申报第一人。本市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服务中心所属各服务网点将继续受理意外伤害申报。

  下列情况不属于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支付范围:

  有隐瞒、欺诈行为的;自伤、自残、自杀的;

  合法受益人主观故意造成参保人死亡、伤残的;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持无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造成伤害的;

  醉酒、吸毒,或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意外伤害的;

  因堕胎、分娩、食物中毒、医疗事故、接受或自行诊疗护理导致意外,以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流产的;

  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意外伤害的;

  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

  补偿责任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在境外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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