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不属于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支付范围:
有隐瞒、欺诈行为的;自伤、自残、自杀的;
合法受益人主观故意造成参保人死亡、伤残的;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持无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造成伤害的;
醉酒、吸毒,或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意外伤害的;
因堕胎、分娩、食物中毒、医疗事故、接受或自行诊疗护理导致意外,以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流产的;
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意外伤害的;
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
补偿责任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在境外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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