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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武汉提高医保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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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武汉三甲医院单次住院定额标准仅3650元,专家认为医保定额支付标准应根据武汉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取平均值提高武汉市医保定额标准。根据估计,武汉市结算标准(三甲)应上调为5800元。

  在武汉市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中,三甲医院单次住院定额标准仅3650元,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最低。

  在昨日举行的武汉医院协会自律维权委员会年会上,该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惠源发布了这一数据。专家呼吁,应将武汉市五年未变的医保结算标准(三甲)提高到5800元。

  今年5月,武汉医院协会秘书长赵惠源研究员邀请武大、华科等高校的医疗、经济学教授以及数家医院院长组成专家团队,以武汉市医保定额标准与结算方式的状况为题,对该市20余所公立医院进行了一个半月的调研。令他意外的是,几乎所有医院都对目前的医保定额标准“有怨言”。

  在中南六省省会城市中,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指标武汉市均名列前茅,但城市医保定额标准却是最低。

  如郑州三级医院每次住院7800元,长沙三甲、三乙医院分别是7000元和5000元,合肥三甲人均定额4290元,南昌三甲和三乙医院分别是3800元和3400元,太原实行的是20个单病种定额支付,支付费用也相对较高,均高于武汉市现行的三甲医院3650元、三乙医院3280元,二甲医院2340元的标准。

  赵惠源介绍,近年物价上涨,医院采购各类物资、耗材成本均大幅度上涨,加上医保“药品、耗材、诊疗”三大目录范围不断扩大,致使医保患者的实际费用均超过定额标准。

  但是,在医保实行“超支不补”的政策下,医院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又不能损害患者利益,为了“补缺口”只能“自掏腰包”。调查显示,从2007年到2009年,武汉市三甲医院未补偿费用占应补偿费用3%—8%,二级医院更高,达到6%—10%。

  在部分“脑筋灵活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出现了怪现象:每当病人的住院费用到达上限3650元时,医院就让患者出院,然后再办一次住院。患者不得不重复办入院出院手续,缴纳额外的费用。

  “医院病人中,有60%属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者,这一群体不容忽视。”专家们呼吁,应根据武汉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取平均值提高武汉市医保定额标准。专家估算,武汉市结算标准(三甲)应上调为5800元。
  根据此次调查结果,武汉医院协会还建议调整重大疾病患者住院结算范围,扩大病种范围,确定单病种费用标准,创新补偿办法,对超出定额标准的费用,由医、患、保三方共同承担。

  而对于大额商业医保的理赔方式,应实行医疗费用预付制,医保中心应直接参与大额理赔的组织协调工作,防止商业保险公司在理赔中的强势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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