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水平全国领先
社保体系,这五年里有了自己的宁波模式。“十一五”期间,宁波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为重点,对原来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的人群先后实施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办法。
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出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并将于2011年实施。
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大大高于“十一五”预期目标,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6万人、277万人、232万人、198万人、184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十五”末增加了一倍以上。
被征地人员重点参保对象参保率达到86%以上,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超过了91万人,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到91%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进一步加强,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实现统一征缴,社保基金支付能力逐年提高,其中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居全省前列。
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6次提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到1624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均实现了门诊和住院医疗“双统筹”,全市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81%以上,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报销比例达到59%,居全国、全省领先水平。
新增就业人员超60万
一方面制度保障,一方面促进就业。“十一五”期间,出台了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城乡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养老保险等制度、养老保障互通衔接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与此同时,宁波市累计新增就业人员超过60万人,政府出资年均开发(保持)公益性岗位6000个,“十一五”末达到7957个。政府投入再就业资金超过30亿元,用于发放社保补贴及用工补助超过8亿元。宁波市城乡就业率平均达到96%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保持在3.5%以下的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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