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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连续参医保方享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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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免费享受人群、异地就医手续以及相关政策的衔接等做出进一步解释,规定城镇居民医保须缴费一年以上才可享受门诊报销,而残疾军人、优抚对象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将首次纳入免费享受人群之列。

  低保人员可享双重待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符合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继续申请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符合参保条件的优抚对象,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还可经原渠道按规定享受优抚医疗待遇。

  8类特殊人群可免费参保

  据悉,8类特殊人群可免费参保。除了目前制度下已经免费的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等5类人之外,还新增了三类人,包括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

  除享受免费政策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外,这8类人群均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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